第九十六章 题目-《帝国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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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铭望着纸上的字。

    想了半晌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粉末状的火药做成黄米这样的颗粒状的。

    于是问道:“殿下,这又是何道理?”

    “火药燃烧需要同气混合,粉末火药填充紧密,却不如颗粒火药烧的快,烧的充分,威力上自然就小了许多。”刘钧尽量解释的简单一些。

    说起来,不过是氧气接触面的问题。

    颗粒之间有空隙,氧气充足,所以燃烧的快。

    这种颗粒火药技术在当代被发明的很早。

    在十五世纪的时候人们便观察到颗粒状的火药比粉末状的火药更有燃烧效率。

    当时的欧洲,人们比较重口味,一开始用尿混合粉末火药制成颗粒状。

    而明朝就文明多了,将成分换成了烧酒,他这个法子正是来自明朝的《武备志》。

    “气。”龚铭点了点头,稍微理解了。

    “俗话说眼见为实,你按照这个法子制出火药,对比一下便是。”刘钧站起来,将纸交给龚铭。

    “是,殿下。”龚铭的心痒痒起来。

    叫了一个匠人,转身便去搞试验去了。

    刘钧又在匠造司转悠了一会儿,检查了几个匠人制造的翻砂模,这才返回王府。

    不久,刘轩也回来了,将选定的会馆区位置报给了他。

    “余晋建议的?”刘钧有些诧异。

    刘轩是个老实孩子,什么事都没瞒他,都倒了出来。

    “嗯,这个余晋倒是有几分见解,而且他虽说是个秀才,但因为生在商贾之家,倒是没有那些读死书的人迂腐。”刘轩道。

    “到底如何,等他参见了考试再见真章,不过他的确有些头脑和胆识。”

    玉人胭脂能够短时间内满足供货,这要多亏余晋家的胭脂作坊。

    不过,这只是利益交换,王府也给了他家景阳城优先拿货的权利。

    至于他能不能进入商务司,还要看他的考卷。

    “不过他这会馆区选的位置很合本王的心意。”刘钧从桌上展开一份景阳城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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